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加快,现代物流将成为我国经济新世纪发展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各地政府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现代物流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发展步伐。
发展现代物流的指导思想: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综合服务质量为中心,大力提高全社会对现代物流理念的认识,切实增强我国企业及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8月31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参加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的交通运输体系立法工作座谈会。座谈会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主持,主任委员徐绍史、部分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法学会、中国海商法协会、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等部分行业协会/学会/院校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按照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加快构建适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法律法规体系”的指示精神,旨在落实中央提出的交通强国战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做好交通运输立法工作。与会代表就综合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发展中存在的法律法规问题做了分析,提出了相关立法或修法建议。
我国的物流基础设施近年来虽有较大改善,但仍不能适应现代物流发展的需要。继续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尽快形成配套的综合运输网络、完善的仓储配送设施、先进的信息网络平台等,为现代物流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条件。
应重视对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特别要加强对中心城市、交通枢纽、物资集散和口岸地区大型物流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规划工作要充分考虑物资集散通道、各种运输方式衔接及物流功能设施的综合配套。
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全面规划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鼓励国内不同所有制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的建设。
贺登才汇报了近年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与相关院校联合开展的《现代物流促进法》前期研究有关工作情况和初步成果,表达了会员单位和业内企业的立法需求。他提出了《现代物流促进法》的基本框架结构和内容要点,表示中物联愿意积极参与现代物流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立法修法工作。
继续完善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制度。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交通实际状况,制定城市配送车辆管理与通行规定,通过建立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的货车通行证制度,适度放宽对货运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的限制,提高城市物流网络的配送能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搞好服务,对运输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鲜活农产品、邮件快件、医药器材、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随意查扣车辆;遇交通阻碍、阻塞时,保障其优先通行;特殊时期,对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